新能源方面,上半年吉利汽车新能源累计销量超32万辆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约117%,新能源产品占比持续提升。上半年,中高端新能源系列吉利银河上半年累计销量8.1万辆,同比增长约742%,月均销量破万。公司新能源产品渗透率同比提升11.7个百分点至33.5%,连续三个月实现同比和环比双增长。7月,吉利汽车新能源渗透率达到了40%。公司将全年销量目标从190万辆增至200万辆,同比增长21%,其中新能源销量同比增长70%。
马来西亚汽车媒体Autobuzz对坦克300的试驾体验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其越野实力让人印象深刻,即使是越野新手也可以很好地驾驭。更有现场用户直接下订,对坦克300的外观与内饰设计表示赞扬,认为它“可城可野,豪华得不像一台硬派越野车”。这些评价无疑证明了坦克300在马来西亚市场的成功,也进一步提升了长城汽车的品牌形象。
昨晚,南极光(300940.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9月7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同时要求公司在收到《告知函》后以临时公告方式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相关文件,同时报送诚信记录核查表,并在十个工作日内汇总补充报送与审核问询回复相关的保荐工作底稿。
2022年9月2日,南极光公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显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含)74,00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Mini/Micro-LED显示模组生产项目、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新型显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视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亦将做相应调整。
南极光表示,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股东姜发明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29.18%,公司股东潘连兴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29.18%,潘连兴系姜发明的侄女婿。按本次发行股数上限为发行前股本总数的30%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姜发明和潘连兴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4.90%,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南极光表示,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积极布局未来市场;丰富公司产品线,抓住下游市场发展机遇;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巩固行业地位;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业务长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南极光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配资放心平台,保荐代表人为卢婷婷、谭璐璐。